公共房屋拆迁、清算及处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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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莱曼·萨菲
804-773-9616

根据《弗吉尼亚州法典》第36-7.2条(拆除、清算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住房项目的意向通知),公共住房管理局必须将其拆除、清算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公共住房项目的意向通知住房和社区发展部(DHCD),以及居住在公共住房项目中的每位租户。此通知必须在向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 (HUD) 提交申请之前六个月发出。除提交此通知外,公共住房管理局不得要求任何当前租房的租户在向租户送达通知后至少12个月内交出其房屋,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DHCD 对弗吉尼亚州公共住房管理局没有监督权。在本网站上发布通知并不意味着公共住房管理局已满足其所有法定要求。如果您对通知的充分性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公共住房管理局、HUD 或律师。